教学工作

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2017年10月23日 00:00作者:来源:党政办 浏览次数:

为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,鼓励学生个性发展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环境,根据学校《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交大〔2015〕199号)精神要求,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,经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,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:

一、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名单:

组 长:宋乾坤

副组长:张小锦 林兴冬

成 员:董志清 韩逢庆 谭远顺 王其林

秘 书:向荣艳

二、转入细则:

1. 接收专业

全校各理科相关专业。

2. 名额计划

接收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%左右。

3. 接收条件

(1)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校普通本科大一、大二学生;

(2) 符合《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中学生转专业的相关条件。

4. 考核内容

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在校取得的成绩依下列顺序排序:

(1) 数学类竞赛成绩好者,名次列前;

(2) 数学类课程的平均成绩好者,名次列前;

(3) 在校期间其他获奖成绩好者,名次列前。

特殊情形由考核小组成员小组讨论决定排序。

5.考核办法

(1) 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学生所在学院;

(2) 学生所在学院受理、审查转专业申请;

(3) 学生所在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,统一交到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,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考核工作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,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排名。

(4) 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在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。

(5) 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
6. 其它说明

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。

三、转出细则

1.申请转出条件

(1)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院大一或大二年级学生;

(2) 符合《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中学生转专业的相关条件。

2. 转出专业名额

学院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%左右。

3.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转专业:

(1)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以上的;

(2) 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;

(3) 招生录取时按文史类专业招入转入理工类专业的、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;

(4) 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;

(5) 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;

(6) 已参加专业分流的;

(7) 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的;

(8) 应予退学的;

(9)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
4. 考核程序

(1) 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辅导员;

(2) 辅导员初审转专业学生的申请;

(3) 辅导员将初核通过的学生申请,提交到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, 复核申请材料,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;

(4)学院将考核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拟转出学生名在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范围内公示,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;

(5) 经公示无异议后,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生拟转入学院。

四、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党总支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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